【澳門日報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下午六時舉行會議,委員會完成討論並簽署“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意見書,爭取盡快交到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表決。法案一旦生效後,女性僱員有薪產假將延長至七十天。

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秘書崔世平總結時表示,該法案最後與最初文本差別不大,政府亦接納委員意見修改法案。委員會著重審議九個重點,包括女性僱員有薪產假由現時五十六天延長至七十天。法律生效首三年內,僱主支付至少五十六天產假薪酬,其餘由政府補貼,女性僱員可向政府申請差額的補助,將來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規範相關產假報酬補貼的申請和發放程序。三年期間屆滿後對有關產假報酬補貼措施進行檢討。至於外僱的七十天產假則全部由僱主支付。 法案亦建議新增五天男士有薪侍產假,現時男性僱員可因成為父親而合理缺勤兩天而不獲報酬。

另外,僱主以不合理理由解僱僱員,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最高限額由現時兩萬元調至兩萬一千元。引入周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規定重疊當日按強制性假日處理,僱主須在三十日內另安排僱員的周假。

會上亦討論與《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黃顯輝指,相信短期內政府將提交新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