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行政長官批示,委任飛安達、黃顯輝、陳露以兼任方式擔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同時免除陳致平擔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職務。

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關規定作出批示。委任飛安達、黃顯輝及陳露以兼任方式擔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任期遵照有關章程規定,自2020年9月1日起產生效力。

因工作需要,免除陳致平擔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職務。

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