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議員蘇嘉豪及高天賜就工商基金向非凡航空發放貸款一事提出聽證動議,冀傳召和要求有關人士作證和提供證據,立法會大會昨以二十七票反對、四票贊成否決。

蘇引介時稱,聽證動議是基於新澳門學社去年十月向立法會提交的請願。提出很多問題無法滿足於廉署報告,冀透過議會調查,還原真相,要求傳召何厚鏵、譚伯源,已破產的非凡航空主席顏延齡、非凡航空行政管理機關成員何敬麟和蕭柏濤等人作證和提供證據。

立法會主席已將上述請願書交給二常會審議。二常會主席陳澤武稱,委員會正在做準備審議請願書的工作,仍應尊重,而不同於請願,不出席聽證無法律效果,請願權的行使和規定更嚴格,故認為無必要展開聽證。

三位有法律背景的議員先後表明反對啟動聽證。陳華強表示,根據基本法規定,立法會不是調查機構,應尊重廉署工作。邱庭彪稱,請願交由二常審議完全合情合理合法,議員在過程中亦可向二常會提意見。黃顯輝認為,動議要求查明真相,但請願書主要是檢討相關法律制度,兩者目的不同。

蘇嘉豪逐一反駁,指出立法會是政治監察,不是調查合法性;了解真相,才知道如何檢討等。高天賜也指,非凡是典範的醜聞,政府仍未解釋為何明知到期未還錢,仍批出貸款給非凡。

紀律責任時效已過

最終多數議員投下反對票,其中林玉鳳發表表決聲明,指廉署報告已基本說明當年非凡貸款整個事件,即使傳召時任官員到立法會說明十多年前的行政行為,亦無法改變紀律責任時效已過的事實,亦不可能以當時不存在的法律制度調查,啟動立法會的聽證權亦不可對已過時的事件“起死回生”;議員龐川質疑,是否需要以聽證方式解決和查清楚非凡事件,相信可交由立法會跟進委員會開展工作。

非凡航空在○八年九月至○九年十一月,五度向政府請求發放合共二億一千二百萬元貸款,之後宣佈破產,政府至今未能追回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