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早十時開會,首次內部審議《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修改法案。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委員會關注以虛假文件取得居留權人士的子女處理方法、中轉旅客的制度等。

黃顯輝、秘書崔世平會後向傳媒總結。黃顯輝表示,法案建議以虛假文件或任何欺詐方式取得的入境許可、逗留許可及居留許可,均屬無效。且不排除倘有的民事及刑事責任。委員會關注現時是由法院宣告許可無效,未來會由哪個部門宣告無效及具體操作?舉例倘父母以虛假文件取得的居留權被取消,會否影響其在澳門出世及長大的子女的居留權亦要一併取消?因近期終院裁決一宗,因母親虛假聲明而得以在澳門出生及長大的少女案件,最終暫時不需註銷身分證。但他亦指出,法案不會涉及投資居留制度修改,主要是修改治安警負責的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制度。

三常建言中轉方面

關於“中轉”旅客方面,雖其進入澳門特區,但沒有出入境記錄,故法案認為不視為出入境澳門,中轉點包括澳門國際機場區域或任一出入境事務站。委員關注本澳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正發展遊艇自由行,乘搭遊艇來澳的旅客會否亦出現中轉情況?未來中轉點會否包括北安碼頭、九澳深水港等?

法案並建議,行政當局的通知,須按行政程序法典規定作出,且須遵守數款特別規定。在緊急情況下,可口頭通知,但有關決定須載於通知者及被通知者簽署的筆錄內。有委員關注上述筆錄如何符合行政程序法典的規定?大部分旅客未必熟悉澳門的法定語言,政府會否考慮在中葡文外,增加英文翻譯?另外,未來倘因教學、培訓的目的,可向司法官申請被扣押文件,如何保障案件當事人的個人私隱?以上數點內容均希望聽取政府介紹。

黃顯輝表示,昨日委員會內部首次審議法案,主要聽取顧問團概括介紹法案內容,並細審首十九條條文,委員會將於今早續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