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立法會大會細則性通過《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法案,負責審議的三常會主席黃顯輝引介時表示,法案重點為新增3個新職級,由現時7級增至10個職級,且與保安部隊人員職程相類似,提高更多的晉升機會,提升士氣,吸納人才。此外,並增設由保安高校開辦獄警警官培訓課程,從而吸引更多人投身獄警。法律將於今年9月15日起生效。

黃顯輝引介時提到,在禁止或不能進入獄警隊伍職程方面,正細則性討論的《澳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法案中,因不稱職而被科處停職處分或被免職的治安警察局、海關及消防局人員,被禁止進入獄警隊伍職程,為期10年。委員會建議將該不能進入職程的制度納入獄警人員通則內,建議獲提案人接納。

議員蘇嘉豪指出,去年獄警開考共73個空缺,投考及合格人數都較多,希望當局日後在吸納獄警時能善用去年開考時的合格名單,以提升澳門永久性居民任職的比例。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去年投考獄警的人數較多,質素好,當局會充分考慮利用合格名單人士以填補獄警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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