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立法會三常會昨日上午十一時開會討論《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法案,已完成首輪審議。委員會關注可否有更多訴訟行為透過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以及如何確保訴訟行為安全。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總結指出,不少委員認為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是一個好開始,冀有關方面加快推動司法機關電子卷宗或相關電子訴訟行為的政策。

關注緊急訴訟程序

審議時委員會關注送交訴訟文書的電子平台,是按現行行政法規統一由行政公職局組織管理,抑或由司法機關專門設立,有委員認為要平衡操作維護、人員培訓成本的問題。

法案建議,勞動訴訟程序、民事訴訟程序、行政訴訟程序、進入審判階段後的刑事訴訟程序,都可透過電子平台送交訴訟文書。電子支付訴訟費用則前述三個階段,以及整個刑事訴訟程序都適用。委員會顧問關注法案未有提及的稅務訴訟程序,涉及立法會選舉、行政長官選舉、遊行示威等緊急的訴訟程序是否適用。

此外,委員關注如何確保訴訟行為安全,當出現竊取資料、駭客攻擊,法案無提及相關制度及處罰,會否其他法律法規已經有規定。委員會接下來將盡快製作問題清單送交提案人,並且約見提案人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