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澳門基金會人事任命公佈

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    監事會主席黃顯輝

特區公報昨刊登多項人事任命,包括委任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及成員,委任澳門基金會監事會主席及成員,以及委任十五人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等。

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十五人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任期為兩年:李沛霖、林綺濤、容永恩、馬若龍、陳明金、梁安琪、陸波、劉潤輝、陳虹、吳小麗、莫志偉、華詩韻、陳華強、馬志華、廖啓承。批示並廢止第二○二/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八六/二○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批示自七月十一日起產生效力。

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吳志良為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為期一年,每月收取金額相當於公共行政薪俸表一千一百點的報酬。並委任鍾怡為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副主席,為期一年,每月收取金額相當於公共行政薪俸表九百六十點的報酬。以兼職方式委任何桂鈴、區榮智及黎振強為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成員,為期兩年,每月收取金額相當於公共行政薪俸表五百二十五點的報酬。行政委員會成員享有公職法律制度所指領導官職的福利。批示並廢止第二二四/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批示自七月十一日起產生效力。

行政長官批示委任黃顯輝為澳門基金會監事會主席,為期兩年,每月收取金額相當於公共行政薪俸表二百一十點的報酬。並委任何美華、陸永根及劉永年為澳門基金會監事會成員,為期兩年,每月收取金額相當於公共行政薪俸表一百七十五點的報酬。批示並廢止第八五/二○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批示自七月十一日起產生效力。

金管局三人續任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陳守信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履行職務,其擔任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委任,自八月二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李可欣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擔任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的委任,自八月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劉杏娟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擔任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的委任,自八月二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