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三常會續審引才法冀通過後盡快啟動

人才申請者無須頻撲來澳辦證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上午十時與政府代表細則性審議《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總結稱,政府代表預計若法案獲通過將於今年第三季生效,且生效後仍有一系列補充法規制度需要制訂,委員會希望隨法案生效盡快啟動急切的人才引進計劃,政府稱會盡快啟動。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列席會議,閉門會議約兩個半小時,是次會議討論政府三月廿四日提交的最新工作文本。

黃顯輝表示,政府代表介紹新文本參考鄰近地方人才引進制度及經驗,特別是人才引進流程的簡化、優化,但大前提是不減低審批嚴謹性。

人才引進計劃的開展及發佈方面,新文本建議將來通過設置的專屬電子平台發佈,方便海外申請人了解計劃;針對優秀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專屬電子平台會發佈計劃重點引進的專業範疇。

提案當局與治安警察局、身份證明局曾就文本優化溝通並獲得支持,新文本建議申請人親自來澳辦理居留許可及居民身份證手續的次數由原來的兩次減少至一次,令人才引進計劃的程序盡量快捷及方便有關人才提交申請。

高端不設首輪名單

對於原文本建議由人才發展委員會檢視申請並編製首輪名單,新文本建議高端人才計劃不需設首輪名單,舉例如申請人在申請前已獲諾貝爾獎、已獲國際公認功績等,省卻首輪名單,縮短相關程序;高級專業人才及優秀人才則由人才發展委員會下設專責小組作首輪名單。

委員會關注現有貿促局的投資者、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居留制度與法案新制度的區分,黃顯輝稱,新文本有過渡規定,建議採取“舊人舊制、新人新制”,但法案不妨礙“舊人”轉新制申請。

稽查工作意見不一

新文本建議規範人才發展委員會工作人員的巡查工作內容,黃顯輝引述委員會意見不一,有議員認為賦予巡查人員的稽查力度不足,沒有賦予當局權力;亦有議員認為若過於嚴謹的制度不太尊重相關人才,是否不應以過去的不規則情況作推定,又認為“巡查”應改為“探訪”。政府代表稱明白委員會關注,需要採取中間平衡點,且日後主要巡查高級專業人才,包括了解其在澳工作場所相關資料,現場拍攝、筆錄或詢問等。

黃顯輝稱,政府將吸納委員會的意見優化文本,待政府提交最後文本後,委員會有信心於今個月提交意見書到立法會大會。

 

 

 

 

資料來源: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3-04/07/content_16657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