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離島醫院擬分三級收費

三常會:私人服務參考市場價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續審《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管理制度》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等官員列席。三常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引述政府指出,醫學中心作為公營機構,未來提供的私人醫療服務收費不會低於市場價格。政府亦說明了醫學中心策略發展委員會為醫學中心的最高決策機關,北京協和醫院則負責管理。

醫學中心屬公營

會議閉門審議兩個半小時,黃顯輝向傳媒總結表示,是次會議完成了新文本第一至第八條條文的討論。政府聽取委員會意見後,將法案更名為《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法律制度》法案。此外,法案規定醫學中心作為公營機構,將提供公營及私營醫療服務。

有議員關注醫學中心與私營醫療機構如何找到平衡點,以確保醫學中心提供的私人服務收費不會低於市場價格?黃顯輝引述政府回應稱,醫學中心的私人服務不會與其他私營醫療機構形成惡性競爭,價格將參考市場定價收費,只是希望多一個高質量的醫療服務供居民或其他地方人士選擇。他提到,未來醫學中心收費將分為三級,第一、二級由衛生局轉介的澳門居民,收費低廉。第三級則是私人服務,收費將參考市場。

與協和設續約制

有議員關注北京協和醫院與特區政府的合作年期,他引述政府指出,有關合作不單是協和醫院與特區政府的層面,而是特區政府與國家衛健委簽署了相關備忘錄,才開展與北京協和醫院的合作項目,特區政府重申有信心協和醫院不會突然離場,有關合作項目為期十年,設有續約機制。有議員關心到合作產生的費用,他引述政府指出,北京協和醫院管理離島醫院的費用及品牌費用仍待雙方協商,政府將參考內地有關醫院的收費標準,重申會支付較低的費用與協和醫院合作。

司長行使監督權

法案建議醫學中心受社會文化司司長監督,有議員關注有多少監督權由司長行使。黃顯輝引述政府表示,將透過醫學中心章程、或其他相關行政法規、行政長官批示等,訂明司長行使的監督權,尤其在人事管理權方面,可以提名醫學中心策略發展委員會成員、任免策略發展委員會轄下的財務委員會、監事會成員,任免醫學中心院長等,以及制訂規章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