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律師公會認同內地執業試點期延長決定

澳律師可供內地涉葡法律服務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於九月一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延長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期限的決定。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黃顯輝表示十分認同,支持上述決定。

黃顯輝表示,此舉有利於港澳律師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律師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澳門律師方面,大多數澳門律師同時使用中文、葡文和英文,比較熟悉葡語系國家和地區的法律。

因此,澳門律師既可以在內地企業開拓葡語國家市場時提供涉外跨境法律服務,亦可以協助來自葡語國家的投資者進入內地市場,為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為推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