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三常會冀清晰可查閱內容範圍

物業登記資訊擬電子平台可查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早續細則審議《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法案,三常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法案建議登記局可於指定電子平台免費提供適當的物業登記資訊,以供查閱。

三常會議昨上午十時舉行,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向傳媒總結。

抵押登記註銷電子化

黃顯輝表示,法案建議簡化抵押登記的註銷,由原來的公證文書或經認證的文書,改為當場認定簽名的文書,法案並提到若利害關係人在政府電子平台,按預設格式作出有關聲明或身份識別,可以替代當場認定簽名的要求。委員會關注未來銀行透過電子平台取消抵押登記的具體操作如何?取消抵押需支付登記費,由銀行抑或債務人支付?倘銀團貸款金額涉及過億元等巨額,是否適合通過電子平台取消抵押登記?希望聽取銀行業界意見。

二手樓買賣是否適用

黃顯輝並提到,二手樓買賣時,新舊業主簽署買賣公證書時,會同時進行取消抵押登記及二手樓轉讓,雙方共同到公證處。倘未來銀行代表透過電子平台取消抵押登記,如何驗證買賣公證書是否已簽署,相關金額是否正確?抑或涉二手樓買賣的取消抵押登記會沿用現有方式?

法案建議登記局可於指定電子平台免費提供適當的物業登記資訊,以供查閱。委員會認同是創新的制度,冀政府進一步說明,電子平台是指一戶通、商社通,抑或法務局專屬電子平台?免費查閱的物業登記資訊內容及範圍是甚麼,是否相近於物業登記書面報告(查屋紙)內容?可否免費下載物業登記資訊?

法案建議,作出登記後,登記局應編制登記行為的收費帳目,並通知利害關係人在十五日內繳付。委員會關注登記局將如何通知當事人繳付費用?

另外,第三常設委員會早前就《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舉行為期四十五天的公開諮詢,至昨日截止。黃顯輝指出,截至昨日中午,只收到銀行公會一份意見書,將於下次開會時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