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三常會昨續審公證電子化法案

一戶通商社通擬辦物商業登記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對《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法案細則性審議及分析,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等官員列席。會後,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引述政府稱,法案生效後,居民、企業可透過“一戶通”、“商社通”辦理政府推出的商業登記、物業登記、公證電子化服務。政府強調電子化目的是便民便商,不增收額外費用。

涉多部法典條文

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總結表示,法案共十五個條文,但涉及修改《物業登記法典》、《商業登記法典》、《公證法典》、《民法典》及《商法典》等多部法典的部分條文,技術上有複雜性。但都與物業登記、商業登記及公證服務電子化有關聯。

擬收窄下放權根

當中涉及把登記官的權力下放至工作人員,委員會關注有關工作人員是否有足夠資格及經驗勝任工作。政府回應稱,有關人員具有相關工作經驗及培訓。法務局在二○○三年起,便陸續安排一批非編制內人員在登記及公證署執行職務,佔登記及公證工作人員總數超過一半。

過去廿一年,相關工作人員已累積一定經驗。現時,物業登記局有三名登記官,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則有四名,兩局日均處理二百多個登記申請。黃顯輝又稱,聽取委員會意見後,政府考慮收窄下放的權限,一些較複雜、技術性要求較強的登記工作繼續交由登記官處理。

黃顯輝又稱,過去多年在財政局辦理註銷營業稅登記的公司有四萬一千間,當中有不少相關公司仍未在商業登記局取消登記,涉及約二萬八千間“殭屍公司”。

若法律生效後,相關公司需連續四年每年聲明使用有關的商業名稱,否則登記局在第五年可宣佈失效,失效後便不能使用商業名稱的專用權。

橫琴公證待研究

他又表示,法案為遙距公證服務訂立法律基礎,將來可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推出遙距公證服務。議員提及公證員身處橫琴是否也可執行職務?政府回應稱,現階段公證員要在澳門特區進行公證行為,但隨着未來琴澳一體化,當局會深入研究。

黃顯輝稱,會上完成第二輪與政府細則性審議的工作,下一步雙方顧問團將召開技術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