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特區公報今日刊登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委任石立炘、黃淑禧、鄧志強、魏丹、李居仁、關勳杰為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理事會成員,任期兩年。

委任李詠琪、歐永棠、區天興為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執行委員會成員,任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