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立法會三常會已完成首輪審議《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法案。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總結指,委員會關注送交訴訟文書的電子平台,是按現行行政法規統一由行政公職局組織管理,抑或由司法機關專門設立,有委員認為要平衡操作維護、人員培訓成本的問題。

法案建議,勞動訴訟程序、民事訴訟程序、行政訴訟程序、進入審判階段後的刑事訴訟程序,都可透過電子平台送交訴訟文書。電子支付訴訟費用則前述三個階段,以及整個刑事訴訟程序都適用。委員會顧問關注法案未有提及的稅務訴訟程序,涉及立法會選舉、行政長官選舉、遊行示威等緊急的訴訟程序是否適用。

此外,委員關注如何確保安全性,當出現竊取資料、駭客攻擊,法案無提及相關制度及處罰,是否其他法律法規已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