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首次審議《檔案法》法案。會後,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表示,公共檔案由不同公共部門負責管理,委員會倡設立統一電子平台,惟早前政府透露不打算設立統一電子平台管理公共檔案,委員會希望政府解釋原因。

國家檔案法堪參考

黃顯輝表示,委員會首次開會細則性審議《檔案法》法案,完成全部三十八條條文的審議。文本建議該法訂定檔案管理的法律制度,確保檔案妥善保存和利用,以保護具歷史價值的檔案,推動歷史、文化、學術的研究及發展。有委員關注歷史價值的定義,應由哪個機關評定具歷史價值?亦有委員提出國家《檔案法》的目的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檔案法涉及範圍較廣,包括經濟、軍事、科技、政治等,認為本澳《檔案法》立法時值得參考。法案建議設立檔案管理專門小組,將來小組的組成及運作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委員會希望了解有關專門小組的組成及運作,包括成員來自的界別、人數及職權等,日後將聽取政府介紹。

推動居民捐贈檔案

關於檔案管理方面,法案建議檔案管理措施、技術標準及指引,由文化局長以公佈於公報批示訂定。委員認為文化局作為這方面的專業部門,對檔案管理應有全面具體的措施,以更好地統籌各政府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多名委員關注如何取得文獻,若當局購買文獻會涉及公帑,當中的購買程序手續如何公平、公正、公開,是否緩引文化遺產動產或不動產購買程序?他又稱,購買私人檔案的程序,有沒有第三者評估?法案相關條文未有程序規定,亦未有提及程序是否由行政長官或司長批示訂定。關於私人實體檔案方面,委員認為法案着墨不多,政府應藉這次立法訂定機制,推動居民將其所擁有且具歷史價值的檔案,捐贈或以其他方式移交給文化局。

黃顯輝稱,委員會將製作問題清單,邀請政府代表列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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