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遠距離視像會議公證行為

三常會關注業務範圍防欺詐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上午十時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法案。就法案容許透過遠距離視像會議進行公證行為,委員會關注可辦理哪些公證事項,如何防止使用AI科技作出欺詐行為。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總結指出,法案修改多條《商業登記法典》《物業登記法典》《公證法典》的條文。涉及把登記官的權力下放至工作人員,委員會關注有關工作人員是否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勝任工作,是否有條件及能力判斷哪些文件要驗筆跡。

黃顯輝表示,委員會認同法案建議登記局可透過電子平台免費提供適當的商業登記資料供公眾查閱,但關注可查詢的內容範圍及保護個人資料問題。

法案容許透過遠距離視像會議進行公證行為,委員會指公證行為範圍甚廣,涉及樓宇買賣、樓宇抵押借貸、訂立遺囑,社團或基金會設立等,關注可以視像會議辦理哪些公證事項,私人公證員可否作出有關公證行為,以及如何符合反洗黑錢要求、如何防止使用AI科技作出欺詐行為。有議員提出,被澳門通緝者可否遙距進行澳門的公證。

對沒有實際營運的公司規範問題,針對現時已向財政局註銷營業稅登記,但未向商業登記局辦理暫停或結業登記的情況,法案建議連續四年不提交使用公司名稱的聲明,則公司名稱失效。

黃顯輝指,法案未有設過渡條文規定何時開始計算該四年,委員會並關注一旦有關公司恢復運作問題。

 

資料來源:http://macaodaily.com/html/2024-02/06/content_1733651.htm